2025/4/17
以下是今年度全系列基金獲獎列表。
獲獎基金 |
獲獎得項 |
安本基金-前緣市場債券基金A月配息美元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環球新興市場強勢貨幣債券 三年、五年、十年期 |
宏利環球基金-印度股票基金 AA股 |
印度股票 十年期 |
宏利環球基金-日本股票基金AA股 |
日本股票 三年、五年期 |
資料來源:LSEG Lipper Fund Awards。資料截至2025年4月。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是安本境外基金之台灣總代理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有配息型及非配息型(累積型)。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契約所載可分配收益為中華民國境外及中國大陸(不含香港及澳門)以外所得之收益分配、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其他收益,從事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所衍生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因外幣金匯率避險交易所衍生之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後之餘額如為正數亦併入,有價證券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有價證券之已實現資本損失之餘額如為正數亦併入,經理公司依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分配之金額可超出上述之可分配收益,故本基金配息可能涉及本金。本基金配息之當期配息率計算公式:(每單位配息金額/除息日前一日之淨值)*100%。本基金在配息政策上主要是運用所投資之特別股個股,在該公司約定條件下,所發放之現金股利,且該收入多數具有定期給付之特性。本基金之配息將視整體基金收益及淨資產價值之情形運作,此配息結果可能涉及本金。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或查詢。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適合了解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高風險與特性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可能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可能存在該地區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等及投資地區政治、社會或經濟變動之風險。依金管會之規定,目前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境外基金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前緣市場是被認爲比新興市場經濟更不發達的市場,某些市場對投資人而言帶有顯著風險,例如經濟或政治不穩可能導致法律、財務及監管上的變動,會計及審計系統未必符合國際標準,及現有法令的發展可能尚不足以保障小股東的權利等,相關資產配置比重,係依目前市況而定,本基金之實際配置,經理公司將依實際市場狀況進行調整,前緣債券市場之定義請參考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投資之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及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致延遲給付贖回價款之可能。本基金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144A債券,Rule144A債券係指美國債券市場上,由發行人直接對合格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s)私募之債券。此類債券因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財務狀況及債券價格較不透明,且由於該等證券僅得轉讓予合格機構投資者,故而此類債券易發生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波動性較大及流動性不足之風險,投資人投資前須留意相關風險。基金投資涉及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此外匯率走勢亦可能影響所投資之海外資產價值變動。基金所涉匯率風險、基金風險報酬等級之歸屬原因及其它風險詳參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基金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本基金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基金投資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本基金投資一定有風險,最大可能損失為投資金額之全部。投資遞延手續費N類型者,其手續費之收取將於買回時支付,且該費用將依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完全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請參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給付方式之說明。本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之處理及申訴,可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本公司超過 30 天未處理或處理結果不滿意者,得於60天得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評議中心網址:https://www.foi.org.tw。投資人亦得向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申訴或向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申請調處。110金管投信新字第001號「宏利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臺北市松仁路97號3樓/電話 : 02-2757-5999/客服專線 : 0800-070-998 MKT-108-202503-202512